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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高兴  发布部门: 组织部(统战部、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25-03-25  点击数: 


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部门,附属机构

为加强我校“双师型”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5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定依据

本次认定工作遵照《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皖教人〔2023〕1号)文件见附件2进行。

二、 认定范围

学校承担教学任务累计满2年以上的校内专业课教师(含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和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专业课教师。校内兼任专业课公共课教师以及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人员参照执行。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的教师,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填写示例参考附件6),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附件8,支撑材料日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提交支撑材料需注意:

1.所有证书提供完整、清晰的复印件,包括封面、所有含文字的内页、封底,生效章必须清晰可辨识。凡复印不完整、生效章不可辨识的,不予受理。

2.A、B 类赛事,以《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2019年版)见附件5为认定依据。

3.证明本人参与行业企业具体案例、项目等工作,除了证明或证书以外,须提供项目委托书或管理咨询协议、成果等支撑材料。

4.如本人同时符合多个条款,请选择最有把握的条款提供支撑材料,与所列条款不相关的材料无需提供。

5.其他注意事项和支撑材料要点参见《“双师型”教师认定支撑材料封面、目录及正文参考模板》(附件8)。

注:申报人请自行联系教务处、科技产业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由审核部门在《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和相应支撑材料上盖章。

(二)系部初审及材料报送

各系部负责对本部门申报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以系部为单位,47下午下班向人事处提交全部材料,包括:

1、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初审认定报告纸质版,需加盖系部公章);

2、《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3、《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系部公章);

4、按《认定情况一览表》顺序整理的、审核通过的教师个人申报支撑材料一套

电子档请直接发至QQ:912879632。

(三)学校组织认定

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组织认定,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省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中心复核。

四、有关要求

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是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严格按照认定依据开展认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规范认定程序,保证认定质量。

 

联系人:高兴  联系电话:4836169

 

人事处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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